图片来源:摄图网
周嘉曾在北京当过歌手
后从事影视传媒行业的工作
并制作过多部影视剧和综艺节目
在影视圈小有名气
后来
受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
周嘉公司的盈利状况并不理想
流动资金紧张
于是
他便动起了搞影视诈骗的歪脑筋
尝到甜头后
他还试图复制“生财之道”
案发后
面对检察官的指控
周嘉振振有词
“我没有罪”
无法兑现的影视投资合同
2021年8月,重庆的文瑜向派出所报案,称自己遭遇了“杀猪盘”,投资电影《杨某》的24.5万元血本无归。
原来,文瑜2020年3月在一个微信群里添加了一位好友,对方称来自浙江宁波,做汽车配件生意,经济实力雄厚,两人相谈甚欢,文瑜觉得自己遇到了“蓝颜知己”。
2020年5月,此人对文瑜说,他通过内部渠道获得了江苏镇江某影业公司投资的动画电影《杨某》电影份额。在对方的强烈推荐下,文瑜购买了0.07%的份额,并签署了收益权认购合同,合同约定电影上线公映后,文瑜可获得相应分红。但是不仅收益没有如约而至,这名“蓝颜知己”还将文瑜拉黑了。
退休的彭琳也遭遇了相似的经历。2020年8月,彭琳加入了一个“炒股群”,每天跟着群里的“炒股大师”打卡学习炒股诀窍,群里的“学员”还时不时晒出自己的“学习成果”。
20多天后,大师在群里介绍了如何投资电影,并表示自己手上有少量电影《杨某》份额。在彭琳的恳求下,“炒股大师”才勉为其难分了一小部分给彭琳,但约定的收益却怎么也没等到。